租赁车辆出借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失由谁承担?
2024-06-05 10:34: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黄进东 | 点击量:1309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进东)

随着租赁市场的兴起,选择租赁车辆出行无疑是性价比较高的方式之一了。然而,承租人若将租赁的车辆出借给他人发生事故,受害人损失应由谁承担?若将租赁的车辆出借给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又应由谁承担?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保险公司、承租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赔偿452965.99元。

2022年10月份,江某强向租赁公司承租了小型轿车一辆,此后却将该车辆转借给江某武,而江某武此时未成年,江某强对此知情。未成年人江某武驾驶江某强在租赁公司租借的小型轿车,在桂阳县某路段起步下坡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碰撞路边的行人邓某,造成邓某受伤、车辆受损。后经交通部门认定,江某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江某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邓某无责任。该承租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各方因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邓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租赁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将车辆租赁给江某强,已尽到审查义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江某强从租赁公司租用车辆后,应谨慎驾驶车辆,但江某强又将车辆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未成年人江某武,其应承担赔偿责任。江某武在事故发生时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江某武的监护人,应当替代其承担侵权责任。综合本案情况,法院酌情认定江某武的父母承担70%的赔偿责任,江某强承担30%的赔偿责任。租赁公司为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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